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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必须掌握的25个法律常识,快来收藏备用吧!

作者:江苏倍思特律师事务所 来源:百家号 时间:2023-12-05

在签订合同之前,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至关重要的。这些常识能够确保您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并减少可能的风险。下面列举了25条签合同时必须掌握的法律常识。

01、口头更改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如果合同双方达成共识,合同就可以进行变更。如主合同规定应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若未明确约定变更形式,口头变更也是有效的。

02、合同应该加盖哪种印章才具有法律效应?

对于法人当事人,通常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对于自然人当事人,使用名章即可。用财务章等专用章的合同容易引发争议。

03、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未加盖公章的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虽然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均是有效的,但如果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未加盖企业公章,首先话虽认为有效,但存在法律风险,可能被认为合同行为是个人行为非企业的行为。

04、在填写合同当事人一栏时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最好写明身份证号码以避免争议。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应写明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不能只写明法定代代表人的名字,避免使合同相对方不明确。

05、只有书面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可以采取书面或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规定应采取书面形式,或当事人约定应采取书面形式,就应该采取书面形式。

06、合同中涂改的部分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只有单方对合同进行涂改,才会改变原有的合同约定。如果想对合同进行修改,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然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上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处加盖双方印章。

07、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的风险是什么?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制的合同条款。这种条款如果提供者利用权力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益,那这条款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08、如果合同中打印的部分和手写的部分有冲突,应以谁为准?

如果打印的部分是预制的格式条款,而手写的部分和打印的部分有冲突,应当以手写的部分为准。

09、口头约定与签订合同时的合同条款不一致怎么办?

如果有证据证明真实意图是口头约定而非正式合同,可以申请修改相应的合同条款。

10、什么样的合同是无效的?

以欺诈、胁迫、恶意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1、回扣条款是否具有效力?

回扣是商业或劳务交易中,卖方从买方所支付的价款中退还给买方或其经办人的部分款项的行为。任何合法形式的回扣都不存在,接受回扣都是犯法的。《刑法》第163条第2款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经济交往中违反国家规定,接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会按照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负责。

12、合同一旦签字就生效吗?

当事人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就立即成立。大部分合同在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但是有些合同,比如抵押合同,法律规定必须完成审批登记手续才能生效。此外,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条件实现后的合同才能生效。

13、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有何不同?

合同的成立代表双方已经形成约定,但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立即生效。对于书面格式的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就意味着合同成立,但合同是否生效还需要满足更高的条件。总的来说,合同的成立是第一步,生效是第二步。

14、如果合同对方声称签约人员并没有被公司授权,只是个人行为,非公司行为,我们应该如何维权?

这里涉及到的是民法中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一个人虽然没有代理权,或者超过了他的代理权,或者他的代理权已经终止,但是他却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了合同,且另一方合理相信该人有代理权,那么该代理行为仍然有效。例如,一个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使用公司的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的合同责任。

15、无效的合同或被撤销的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无效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从合同成立以后,它一直都是无效的。如果合同中部分无效,这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16、打收条要注意哪些事项?

→ 确认收到款项或物品再出具收条;→清楚地写明收款或收物的具体情况;→ 明确写出款项或物品的来源,如:“收到XX公司支付的”;→ 写明收款或收物的用途,如:“收到首期款项”。

17、什么是先履行义务?

在当事人互相承担债务的情况下,有一个约定的先后履行的顺序。按照约定来,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就有先履行的义务。如果先履行的一方没有履行,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

18、签订合同后,合同签订方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发生变化,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旦生效,签订方不能因为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19、在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能否请他人代替履行其合同义务?

如果合同义务方请求他人代为履行义务,这种债务转移的行为,法律允许的,但必须得到债权人,也就是合同的另一方的同意。

20、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什么?诉讼时效有什么法律风险需要注意?

诉讼时效是指,从民事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未行使权利时,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其权利。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但特定情况下的时效可能不同,如延迟或拒付租金的租赁合同,抵押物丢失或损毁的寄存合同,诉讼时效为一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21、在合同中怎样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在合同纠纷起诉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同时,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

22、在合同中应约定违约责任还是约定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时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如果高于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降低。

23、违约造成损失是否包含间接损失?

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造成的直接财产减少,间接损失则是指违约行为导致的后果产生的损失。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间接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式,并由违约一方赔偿。

24、产品销售合同质量标准怎样确定?

如果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就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应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如果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就按照通常标准执行,或者满足合同目标的特定标准执行。

25、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人所有财产抵押给出借人,若没还款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效力如何?

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规定,这种抵押条款无效。该法还明确规定,合同中不得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对于抵押不动产或车辆等,还要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才得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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